
为实现课堂教学监控常态化,及时准确全面把握教师教学状况,进一步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特制订本制度。
一、各级部成立听课小组
每个级部成立三个听课小组,每个小组由4-6人组成,级部领导分别担任正副组长,从事教学工作的中层干部或骨干教师为成员,分别负责三个级部的日常听课任务。
听课范围为所有任课教师,包括文化课各学科、艺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综合实践活动教师。
二、听课小组基本任务
1.督察教师教学内容的准备是否充分。
2.督察是否执行学案导学要求,是否以组织学生积极活动、思考为载体,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
3.督察教学过程是否科学、高效,符合学校要求。
三、听课基本要求
1.听课小组成员采取随机听课方式,分头听课,每一位教师的课,听课小组合计听评不少于3人次。
2.听课小组各成员根据听课科目、教师、人次要求,制订大致听课计划。
3.听评课采取当堂评定制度。听课组成员根据课堂情况填写《课堂教学情况评价表》。听课前发放《课堂教学情况学生评价表》,听课结束收回并进行汇总。
4.课后评课人要审阅上课教师的导学案,检查导学案设计与使用情况,并于当天向上课教师反馈听课情况及学生课堂教学评价情况,与上课教师交流、研讨,督促、帮助教师完善教学工作。
四、听课情况汇总
1.每周五下午各听课组成员将本周听课记录表交组长汇总,每月进行一次听课小组听课情况的反馈和点评,有关材料交级部、学校教务处整理存档。
2.对每一位教师的课堂情况实行量化计分,听课组平均分与学生平均分各占50%。每学期的课堂评价结果,在教师教学常规评价中占适当权重,计入常规考核。
3.评价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听课小组要根据本级部教师业务状况,统筹安排各成员听课任务,保质保量要求完成听课、评定、汇总、反馈和点评等工作。
五、组织与协调
各级部成立课堂教学监控与评价领导小组,负责课堂教学监控与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及结果审定。
组 长:各级部部长
副组长:各级部副部长
成 员:各级部所属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