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 品 质 量 保 证 协 议 书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为保证经营药品质量,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合作的原则,签订本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规性证明文件复印件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等相关资料。    

2、甲方业务人员应出具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并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委托书应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销售的药品品种、地域、期限,甲方业务人员应严格按委托书授权的范围和期限开展业务活动。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的药品。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的管理规定。整件药品应内附产品合格证。

4、甲方销售国产药品应随货同行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药品应随货同行《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通关单》或口岸检验所出具的合格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均应加盖甲方检验报告专用章。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具有甲方出库专用章的随货同行单(票),随货同行单(票)样稿应保证与到货单据一致(颜色、格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6、甲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7、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发票应当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

8、运输药品应当根据药品的包装、质量特性,选用适宜的运输工具,运载工具应当密闭。运输冷链药品应确保使用经过验证合格的冷藏车或冷藏(保温)箱等运输工具,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运送特殊管理药品,甲方应采用相对固定人员进行运送,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途中的安全,防止发生丢失、被盗等情况。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合法的药品经营或使用单位,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加盖乙方公章原印章的《医疗机构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等合规性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加盖乙方原印章乙方采购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人员身份证明资料等。乙方应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乙方在收到甲方运送的药品后,应及时核对,核对无误后在甲方随货同行单(票)上签字(盖章),交甲方运输人员带回。

3、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供药品时发现原箱短少、错发或运输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等问题,应在收到药品(以货到日期为准)后的规定时间内(本市为3日、市外为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随附相关的有效证明供甲方确认,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4、乙方在经营甲方所供药品的过程中如产生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书面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和善后处理工作,双方有分歧时应以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药品检验报告书为准,乙方在接到药检报告结果时应立即通知甲方,且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附药品检验报告书原件,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承诺为甲方所供的药品提供符合规定的储存条件,严格按照温湿度要求进行储存、运输。因乙方保管、养护、运输不当而导致药品质量发生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购进的冷链药品如需退回甲方,应提供加盖乙方原印章的药品存储期间温湿度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及数据记录。

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原印章收货人员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收货人员签名样式。

8、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反馈药品不良反应以及由于药品内在质量造成的质量事故等信息。

9、乙方应积极接受并配合甲方的质量审计,并应确保对甲方在审计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

三、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及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企业双方资质所载明的内容发生变化或被授权人发生变化等情况,需重新向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出现提供虚假资料等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提供方负完全责任。

3、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自己的责任,一方发生违约行力,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的民事责任。

4、对于临时通过口头、电话、传真等形式达成的购销协议,其质量保证条款可参照本协议执行。

5、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四、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双方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